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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陳伊莉 | 2017-09-07 08:29 |
雷鋒網(wǎng)報道,據(jù)外媒9月6日消息,歐盟法院(ECJ)將美國芯片制造商英特爾的10.6億歐元(12.6億美元)的歐盟反壟斷罰款一案發(fā)回下級法院即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重新審理。歐盟法院將于周三在盧森堡作出最終裁決。
這起案件追溯起來已有十年。2007年,歐盟委員會對英特爾發(fā)起了指控,歐盟當時的理由是——為打壓競爭對手AMD,英特爾采取了向PC制造商戴爾、惠普、NCEC以及聯(lián)想等購買英特爾電腦芯片的幾家公司提供回扣方式。歐盟委員會并于2009年做出了對英特爾處以罰款10.6億歐元的裁決,該罰款金額超越了2004年歐盟對微軟的8.89億歐元反壟斷罰款,刷新了歷史記錄。
2014年,英特爾向位于盧森堡的歐盟中級法院——“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上訴。不過,歐盟綜合法院駁回上訴,認為歐盟反壟斷委員會的罰款并不嚴厲。今年六月,還有消息傳出,歐盟最高法院或?qū)⒂诿髂陮徖泶税?,沒想到進展得更加迅速。
歐盟法院稱:“這起案件將退回歐盟普通法院,以重新審查英特爾提出的辯護觀點:本案所涉及的回扣限制競爭的能力有限?!?/p>
該項裁決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作為最高法院的裁決,這可能會迫使歐盟委員會重新審視其一向在反壟斷案件中采取的強硬路線和經(jīng)濟舉措,并對包括谷歌、蘋果、高通等在內(nèi)的美國科技巨頭所涉及的司法爭端產(chǎn)生影響。
綜合彭博社、路透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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