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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溫曉樺 | 2016-05-20 17:13 |
2006年正式運營,一度號稱C2C模式僅次于淘寶的京東旗下的拍拍網,在2016年4月1日徹底關閉。據《法制晚報》報道,拍拍網的部分網店曾進行槍支彈藥交易,涉案的甚至包括64制式手槍和64制式子彈。
記者梳理26起于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宣判的此類案件發(fā)現,這些案件涉槍86支,涉子彈1687發(fā)。近半數案件系交易1年以上才被警方發(fā)覺。26起案件中,有21起案件在判決書中說明了買賣槍支的理由。其中七成出售的目的只是為了非法牟利。其中,因“快遞公司檢查時發(fā)現寄送的物品疑似槍管而報案”的案件,只有1起。
值得注意的是,拍拍網,原為騰訊旗下電商網站,2006年正式運營,2007年注冊用戶達2000萬人,做到了國內C2C網站第二。2014年,騰訊與京東商城達成電子商務的戰(zhàn)略合作,京東商城將拍拍網并入京東旗下。
那么,如果有人在拍拍網購買槍支彈藥用于犯罪導致無辜公民受害,拍拍網是否應承擔責任?如果確實應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如今拍拍網已關閉,誰該來替它承擔責任?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yè)委員會秘書長耿軍律師表示,按照目前現行的法律規(guī)定,拍拍網屬于電子商務平臺,平臺的職責是審核賣家的相關資質,如果受害者可以取證到拍拍網明知有網店在銷售違禁品卻不制止的證據,則可以起訴拍拍網索賠,要求其承擔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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