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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消息:“今日頭條”以虛假宣傳為由將搜狐訴至法院,索賠10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日頭條”訴稱:搜狐長期以“中國第一的新聞客戶端”、“用戶量第一的新聞客戶端”自稱,情況并不屬實,此種宣傳方式不僅違反了廣告法,也同時構成對原告和其他同行業(yè)者的不正當競爭,損害了原告和其他同行業(yè)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因此訴請海淀法院判令搜狐公司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在搜狐網首頁的顯著位置連續(xù)發(fā)表更正聲明,并賠償其經濟損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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