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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專車新規(guī)出臺,除了滴滴、Uber合法化還能帶來什么?本文來自知乎匿名用戶的回答,關于新規(guī)他給出了自己的10點看法,以供參考。
1、新政昨天出臺,滴滴、Uber、神州、易到這幾家的公關集體高潮,紛紛發(fā)聲明為政府點贊,順帶著擠兌對手。
重大事件發(fā)生后,各家PR怒刷存在感的戲路已經演了兩年,早已審美疲勞。
2、但毫無疑問,從整體上看,新政對于全行業(yè)都是利好。
它最大的進步意義在于:網約車徹底擺脫了名義上的不合法,開始有了一個官方認可的身份,能夠在更加公平、公正的競爭框架下生存發(fā)展。
3、新政是創(chuàng)新力量與傳統勢力的長久博弈后,在現階段的國情下所能取得的最佳成果。
如果按照之前討論稿的要求,私人不許做、車輛必須是公司車輛、八年報廢,那么國內網約車行業(yè)終將寸草不生。
4、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是,網約車合法了,出租車行業(yè)怎么辦?
這就要談到新政的另一個精妙之處:它只是模糊規(guī)定了“有序發(fā)展網約車”,卻把具體的管理權下放到了各個城市,其實是在為一些地方保護出租車行業(yè)留了一個后門,可以說是已經準備好了預留地。
可以預見,北上廣等大城市由于出行市場空間巨大,再加上支持創(chuàng)新的政策形象需求,很可能對于網約車較為寬容;但在二三線城市,出租車行業(yè)本身已經供大于求,網約車的大量涌入搶了出租車的飯碗,如今交管部門管轄權在手,落實更加嚴格的地區(qū)管理政策只是時間問題,而形象不佳的私家網約車將首當其沖。
5、有一個顯而易見的誤解是:新政出來了,私家車合法化了,可以隨便開專車了。
其實,文件的第十三條寫得很清楚,你的車子符合了標準還是不夠的,還是要轉變車輛性質,從“非營運”改為“營運”。也就是說,私家車還是不能直接開專車。
一個值得注意的趨勢是,現在許多媒體有意無意地忽視了這一點,只談“私家車合法”,這顯然與新政的表述存在明顯不同。
6、這種對于車輛使用性質的要求,會導致哪些蝴蝶效應?
直接影響是養(yǎng)車成本的提高。營運車輛的保險費用遠高于私家車,折損和保養(yǎng)費用也會更高。
更重要的是,營運車輛的二手車殘值要低得多,賣不上價,那么一些只是上下班拉活兒的兼職私家車主就很可能退出了。
7、網約車行業(yè)將怎樣發(fā)展?
目前整個行業(yè)主要是兩種模式,一種是滴滴、Uber的C2C模式,車是私家車;還有一種是神州、首汽這樣的B2C模式,車是租車公司的。
無論是C2C和B2C模式,網約車行業(yè)的專業(yè)化、高端化不可避免,車要好,人要職業(yè),服務要周到。這顯然對于所有用戶都是好事。
8、但要注意的是,在鼓勵創(chuàng)新背后,網約車新政還有另一條隱含的主線:保持穩(wěn)定,禁止沖擊出租車市場。
新政之所以提出“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根本原因還是要把中低端的一部分出行市場留給現有的數百萬輛出租車。
再加上對于價格的雙重規(guī)定——市場調節(jié)價,但允許實行政府指導價,監(jiān)管層的態(tài)度十分明朗:無論是服務還是價格,網約車都不允許去搶奪出租車的蛋糕。
直接影響就是,快車類的中低端網約車不許做了。
9、快車被事實性禁止后,拼車、順風車還可以做嗎?
新政顯然對這兩種服務十分包容。但是,究竟什么是拼車,什么是順風車?
可供參考的是,北京市曾在2014年發(fā)文鼓勵拼車,但要求線路固定、人員固定,還需要雙方簽一份協議。這顯然與目前的滴滴順風車、人民優(yōu)步存在天壤之別。
如果未來監(jiān)管層也按照如此苛刻的條件進行評判,那么其實也相當于宣判了眼下所謂拼車、順風車的死刑。
(注:關于8、9兩點,雷鋒網咨詢了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占領,他覺得表述并不是很準確,新規(guī)沒說不能做低價業(yè)務,也沒說拼車不行,這兩個觀點缺乏直接依據。)
10、吳曉波曾在《激蕩三十年》一書中記錄了一件往事:1978年,在浙江農村偷偷摸摸搞小工廠的魯冠球好不容易生產了一千把犁刀,跑去向農機公司推銷,結果被趕了出去,因為他沒有“經銷指標”。
三十多年后,今天的創(chuàng)新者是幸運的,他們并沒有因為觸碰了既得利益而再一次撞上政策的堅硬壁壘。僵化的本本主義的監(jiān)管思路,并沒有披著“維持穩(wěn)定”的外衣借尸還魂。新政一出,善莫大焉。
但我們也看到,一項創(chuàng)新政策的出臺,可能會面臨行業(yè)參與者圍繞自身利益,動用媒體力量對其進行包裝打扮,甚至刻意曲解。這是網約車新政與生俱來的落地風險。
我們應當關注,對于新政的有意無意的過度闡釋,以及對于規(guī)則和程序的漠視,將導致網約車行業(yè)走向無政府主義和道德綁架的極端。或許,這才是我們更需要警惕的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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