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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肖漫 | 2021-02-21 18:39 |
如果你經(jīng)常用的平臺不能看新聞了,這可怎么辦?目前在澳大利亞看新聞可就難了。
近日,在澳洲政府發(fā)布新聞媒體付費法規(guī)之后,F(xiàn)acebook 毫不示弱,禁止其用戶在該平臺發(fā)布澳大利亞新聞媒體的鏈接,進一步引起澳洲政府的不滿。
在雙方爭執(zhí)不相上下之時,加拿大政府打算加入戰(zhàn)場,站隊澳洲政府,要求平臺向新聞出版商支付費用。
這場國家與平臺間關(guān)于“新聞付費”的爭端,還在繼續(xù)。
故事的起因,是澳洲政府擬通過《新聞媒體協(xié)議規(guī)范》,要求 Facebook 和 Google 等平臺為新聞內(nèi)容付費。
值得一提的是,澳洲政府與 Facebook、Google 等平臺關(guān)于“新聞付費”的博弈已持續(xù)了三年之久,擬定法案旨在改變本地媒體的生存現(xiàn)狀。
外媒 The Guardian 指出,傳統(tǒng)媒體公司大部分廣告收入都流入了 Facebook、Google 等平臺的“口袋”中,而這些平臺使用了內(nèi)容,卻未對其付費,傳統(tǒng)媒體收入銳減,媒體機構(gòu)瀕臨破產(chǎn)。
針對于此,法案提出“付費”機制,如果 Facebook、Google 等平臺未能遵守,則政府將采取強制措施,對其進行罰款處置。
對此,F(xiàn)acebook 并不買賬,并采取封禁舉措進行回擊。
2021 年 2 月 17 日,F(xiàn)acebook 先發(fā)布了一則聲明“Changes to Sharing and Viewing News on Facebook in Australia”,直指澳洲政府的法案不合理,理由有三:
其一,發(fā)布者愿意選擇在其平臺上發(fā)布新聞,是因為 Facebook 能夠幫助他們獲得更多訂閱,增加了受眾和廣告收入。
其二,F(xiàn)acebook 認為,其平臺僅去年就為澳大利亞新聞媒體提供了約 51 億次免費引薦,價值約 4.07 億澳元;言語之間,頗有“我還沒向你收錢,你反倒向我要錢”的意思;
其三,對 Facebook 而言,新聞業(yè)務其實并不怎么掙錢,新聞占用戶觀看內(nèi)容的比例僅有 4%。
隨后,F(xiàn)acebook 拿出了“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姿態(tài),阻止澳洲新聞媒體在其平臺發(fā)帖,并屏蔽了所有發(fā)布內(nèi)容,限制澳網(wǎng)民在臉書分享和獲取新聞。
需要注意的是,F(xiàn)acebook 不僅封禁的是澳洲新聞媒體,包括澳洲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的賬號,甚至是提供新冠病毒疫情大流行公共衛(wèi)生建議、氣象播報等頁面也遭到了封禁。
且不論澳洲政府和 Facebook 關(guān)于“新聞付費”的觀點孰是孰非,但 Facebook 的封禁行為已經(jīng)引起了澳洲用戶不滿。
有用戶直接表示,“以后可能不會再經(jīng)常用 Facebook 了”。
之后, Facebook 承認在封禁過程中確實存在“錯殺無辜”,公開道歉,并陸續(xù)恢復了一些非澳洲新聞媒體的賬號。
2 月 19 日,澳洲政府方面表示,F(xiàn)acebook 已經(jīng)返回談判桌,重新進行談判。
對于 Facebook 將澳洲“刪除好友”的行為,澳洲總理 Scott Morrison 此前曾直指其“既傲慢又令人失望”。
同時,Scott Morrison 還表示,各國對澳洲的做法很感興趣,他們會明白澳洲即將推動的事情,西方國家也會效仿。
果不其然,加拿大政府快速做出了反應。
負責起草的加拿大文化資產(chǎn)部長 Steven Guilbeault 公開譴責了 Facebook 的行為,同時提出了兩種可能采取的措施:
第一種為澳洲模式,即要求 Facebook、Google 等平臺與新聞機構(gòu)達成付費協(xié)議,或者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仲裁機制敲定價格協(xié)議。
第二種是參照法國模式,即要求大型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與內(nèi)容出版商公開會商。
目前,加拿大政府正在評估這些舉措。外媒報道指出,如果加拿大政府采取類似澳洲的做法,則加拿大出版商每年將可能獲得 6.2 億加元的收入。
事實上,不僅澳洲和加拿大,歐盟多個國家也在向 Facebook、Google 等平臺尋求新聞付費,前文提及的法國,正是其中之一。
2020 年年初,法國政府依據(jù)歐盟版權(quán)指令,要求 Google 為鏈接至法國新聞網(wǎng)站上的文章而付費。
起初,Google 也不甘示弱,聲稱“賣的是廣告,不是搜索結(jié)果”,但最終還是選擇了低頭,與法國簽署了內(nèi)容付款協(xié)議。
值得注意的是,法國在與 Google 的博弈中贏得勝利具有重要的指示意義——即法國之戰(zhàn)可能是其他歐盟國家之戰(zhàn)的預演。
目前,歐盟正在制定《 數(shù)字服務法 》和《 數(shù)字市場法 》,并打算將澳洲政府的做法作為參考舉措。
科技公司與一國政府的“撕逼”故事屢見不鮮,但無論是此次澳洲政府與 Facebook “撕逼”,亦或是其它,大多數(shù)爭議事件都指向了同一成因——平臺壟斷。
以前文事件為例,F(xiàn)acebook 的傲慢做法離不開其在澳洲地區(qū)占極高市場份額的“底氣”。
相關(guān)數(shù)據(jù)顯示,在澳洲頭部的社交媒體前六名中,F(xiàn)acebook 旗下產(chǎn)品便占了 4 個名額;其中,F(xiàn)acebook 以 71% 的占有率位列第一,F(xiàn)acebook Messenger、Instagram、WhatsApp 分別為第 3、5、6 名。
事實上,澳洲政府法案指向的另一主角——Google,同樣有過多次涉嫌壟斷的行為。
2014 年,當西班牙強制要求 Google 向西班牙新聞機構(gòu)付款時,Google 的回應是關(guān)閉了西班牙文版的 Google 新聞。結(jié)果,西班牙新聞網(wǎng)站的訪問量下降,一些小型新聞機構(gòu)因此受到了嚴重的沖擊。
不難看出,平臺之大,真的可以大到“為所欲為”。
而這樣的情形,不正是科技公司壟斷的表現(xiàn)么?
無論在哪一個市場,市場固然需要自由競爭,但同樣需要公平,當一方主體失衡之時,如果不加以限制,那么所謂的自由,不過是“大魚吃小魚”的過程。
在這樣的場景下,又能夠談何創(chuàng)新,又有何競爭呢?
回到前文事件,作為曾經(jīng)處在“同一條船上”的 Google 在上周三已經(jīng)選擇了妥協(xié),與默多克的新聞集團(News Corp)達成了交易。
“隊友”已經(jīng)妥協(xié),多國攜手團結(jié),F(xiàn)acebook 還能強硬多久呢?
參考資料:雷鋒網(wǎng)雷鋒網(wǎng)雷鋒網(wǎng)
【1】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2020/dec/09/australia-is-making-google-and-facebook-pay-for-news-what-difference-will-the-code-make
【2】https://www.donews.com/news/detail/1/3137436.html
【3】https://about.fb.com/news/2021/02/changes-to-sharing-and-viewing-news-on-facebook-in-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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