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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奕欣 | 2015-02-09 17:25 |
2013年,谷歌給Uber投了2.5億美金。對于Uber而言,谷歌的投資就像天上掉下來的一塊大餡餅,這樣的強強聯(lián)手也被視作是天作之合。
可這樣的合作在最近似乎顯得有些貌合神離。先是Uber聲稱要自主研發(fā)自動汽車,還計劃在地圖技術上增加人手,明目張膽地來搶谷歌的老本行生意。不僅如此,Uber已經和谷歌的廣告競爭對手Facebook開展了洽談,希望能夠尋求合作。聽上去怎么有些吃里扒外?
而谷歌也不是吃素的。據彭博社報道,近期谷歌也在試驗租車應用,目前已經在內部員工間投入使用。
這對友人現在卻有點劍拔弩張的味道,也許就像丘吉爾所言,“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p>
歷史告訴我們:合作是可以有的!
其實互聯(lián)網公司間的惺惺相惜也并不少見。當年微軟在1997年老喬回歸時也給蘋果投資了;蘋果和谷歌盡管在移動軟件上爭得頭破血流,仍然會在某些商業(yè)領域上合作。但是好景不長,“道不同不相為謀”,隨著谷歌在安卓系統(tǒng)上的發(fā)力,致力于iOS的蘋果與之漸行漸遠。谷歌的執(zhí)行官Eric Schmidt,曾在蘋果的董事會上露面,但最終在2009年離開了。
但是盡管成為了競爭對手,二者還是有藕斷絲連的關系。蘋果在不損害自身業(yè)務的前提下,依然iPhone運行谷歌地圖、搜索以及chrome瀏覽器。
現實有了疑問:他們都是啥態(tài)度?
實際上,Uber和谷歌的確是相愛相殺的典范。
“(谷歌和Uber現在)是競爭-合作關系的最佳例證,”哈佛大學Berkman網絡社會中心創(chuàng)始人兼法學教授 Jonathan Zittrain表示。
Uber發(fā)言人Nairi Hourdajian很爽快地強調了這一行為對兩家公司的積極作用,
“Uber和谷歌有著緊密的聯(lián)系,也因David Drummond(谷歌核心成員,目前也是Uber董事會的一員)的參與而具有意義。我們希望能夠和谷歌在未來的幾年里繼續(xù)保持合作對話。”
然而目前,谷歌拒絕對自己研制app將可能對Uber產生競爭威脅這一事件作出評價。
Uber和Facebook計劃將Uber的車載服務接入Facebook的Messenger應用中。這一舉措的意義有點類似滴滴打車接入微信一樣。對此Facebook也未作回應。
Uber和谷歌相比,還只是沒長開的小娃娃。伴君如伴虎,這樣大膽的舉措是否會讓谷歌翻臉不認賬,一切只能等待時間給我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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