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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程浩 | 2016-06-08 18:38 |
編者按:本文作者程浩為迅雷創(chuàng)始人,美國杜克大學計算機系畢業(yè),他認為“人生最大的風險就是從不冒險”。曾經在硅谷和百度工作,后創(chuàng)辦迅雷網絡,并成功在美國NASDAQ上市。十五年互聯網經驗,極為優(yōu)質的人脈資源,去年下半年開始做投資,聚焦在面向企業(yè)服務、互聯網金融、VR/AR、人工智能四個方向。
不久前,滴滴出行高調宣布獲得了來自蘋果公司的投資,金額高達10億美金,這是滴滴目前為止獲得的單筆最大投資。然而,接連不斷的“大動作”似乎并沒有成功將滴滴出行推上行業(yè)的絕對“壟斷者”的地位,這場加入了滴滴、Uber、易到、神州專車的“多方混戰(zhàn)”,似乎還要持續(xù)一陣子。
一年前滴滴和快的合并的時候,幾乎所有人(包括我)都認為天下已定,滴滴一統(tǒng)天下只是時間問題。一年過去了,似乎這個事情目前還沒有結論,而且可能一時半會兒也不會有結論。原因嘛?大家有各種分析,有說是競爭對手背靠大樹很能融資,有說是因為司機端補貼的,有說是用戶側補貼的(神州易到用戶端補貼簡單粗暴但是有效,就是充100送100,通過預存的方式綁定了很多中高端用戶,我自己神州賬戶里還有8000多…),有說司機忠誠度問題的,有說客戶忠誠度問題的,最近還有拿各種安全問題說事的。其實各種分析都有道理。受前幾天一篇文章(Tiller Partner的合伙人Tory Green的文章The Myth of the Uber Monopoly ,中文譯者愉悅資本戴汨,感謝?。┑膯l(fā),我想從另外一個方面,也就是互聯網的“網絡效應”的角度出發(fā),深入分析一下國內專車業(yè)務很難絕對壟斷的更深層次的原因。
談到互聯網領域的競爭,大家總會提到“贏者通吃”這句話,其中最核心的原因就是網絡效應。網絡效應指的是隨著用戶規(guī)模的擴大,產品價值得到自然提升,這在互聯網很多領域都是屢試不爽的。由此回想起前些日子我在中歐上課,陳威如教授提到的"平臺戰(zhàn)略"給了我非常大的啟發(fā),我特別想在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
網絡效應分兩類,一類是跨邊網絡效應(越多的“供給端”使得“需求端”的體驗更好,或者反向);一類是同邊網絡效應(越多的“需求端”,使得“需求端”的體驗更好,供給端也是類似)。只要二者居其一,網絡效應就成立。
——陳威如教授
聽起來有點繞口,我舉幾個例子大家就都明白了:
SNS(如微信)沒有跨邊網絡效應,因為供給端無非就是服務器帶寬;但同邊網絡效應極為明顯,我的好友都在微信,去阿里的“來往”就沒有任何意義,因此只有一個微信。
C2C(如淘寶)正好相反,跨邊網絡效應很明顯,因為賣家(供給端)多自然會吸引更多的買家(需求端),更多的買家也會吸引更多的賣家,因此只有一個淘寶;但是同邊網絡效應不明顯——賣家之間不僅沒有同邊網絡效應,甚至是競爭關系;需求端那一側,買家多也不會直接吸引更多的買家,最多可以看看別的買家的評論。
這時候,大家一定會問:“浩哥,按理說專車領域的跨邊網絡效應也明顯啊,因為專車越多,用戶等待的時間越少,用戶體驗越好,那為什么這個領域還不是贏者通吃呢?”
答案就是:滴滴雖然在供給側(專車數量)有優(yōu)勢,但是優(yōu)勢不明顯,競爭對手只要舍得燒錢,也能保持和滴滴接近的專車密度。更關鍵的是專車的數量優(yōu)勢是明顯的邊際效益遞減,簡單理解就是雖然你車比我多,但從需求端的體驗其實區(qū)別不大(一定專車密度的前提下),換句話說,用戶并不在乎是等三分鐘還是六分鐘。滴滴的跨邊網絡效應所帶來的優(yōu)勢很大程度上被競爭對手的大規(guī)模投入所抵消了,例如神州提供大量自己采購的車(本來就是租車的,車反正車閑著也是閑著),并雇傭大量專職司機;易到也提供大量的司機端補貼吸引司機。
而同時,專車這個領域的同邊網絡效應很弱,首先供給端(更多的司機)沒有同邊網絡效應,實際上司機之間是競爭關系。需求端的同邊網絡效應也不明顯,用戶量越大對于產品價值似乎沒啥直接幫助(你用滴滴和我用滴滴基本沒啥關系,除了能看下別人給司機的打分)。當然我們可以舉一些例子,例如順風車的同邊網絡效應還是比較明顯,用戶越多顯然越容易拼車,也包括滴滴巴士,可惜后兩者目前還不夠主流。
所以總結下,專車這個領域,跨邊網絡效應被競爭對手的大規(guī)模投入所抵消,同邊網絡效應本身又很弱,所以盡管滴滴規(guī)模很大,易到和神州仍然可以輕松的通過補貼方式獲得大批消費者。對比一下,如果阿里的來往每月給你補貼,你會放棄微信而轉去使用來往么?
滴滴如果想做到贏者通吃,那么真的要在用戶端(需求端)設計出主流的、而且有明顯網絡效應的產品,這可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否則的話,只要競爭對手還有錢可燒,競爭會一直持續(x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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